节能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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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常识
建筑节能知识
发布日期:2011-9-7 17:06:20   浏览量:4952
审图机构对节能工程质量应履行的责任

  一、严格按照建筑节能强制标准对送审的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审查,对不符合建筑节能强制标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不得出具审查合格书。隔热涂料需省级报备。

  二、向建设主管部门报送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材料中应包括建筑节能强制标准的执行情况。

  三、审查机构应将审查过程中发现
的设计单位和注册人员违反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情况,及时上报当地建设主管部门。

  施工单位对节能工程质量应履行的责任

  一、严格按照审查合格的设计文件和建筑节能标准的要求进行施工,不得擅自修改设计文件。

  二、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墙体材料、保温材料、门窗部品、采暖空调系统、照明设备等进行检验,保证产品说明书和

产品标识上注明的性能指标符合建筑节能要求。

  三、应当编制建筑节能专项施工技术方案,并由施工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及监理单位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核,审核

合格,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及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签字。

  四、应当加强施工过程质量控制,特别应当加强对易产生热桥和热工缺陷等重要部位的质量控制,保证符合设计要

求和有关节能标准规定。

  五、对大型公共建筑工程采暖空调、通风、电气等系统的调试,应当符合设计等要求。

  六、保温工程等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的,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

责任。